轉知-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一、新營文化中心115年下半年7-12月演藝活動申請相關條件如 下:

(一)申請資格:經政府立案之演藝事業(團體)、公私團體 或個人。

(二)申請類別:音樂、舞蹈、現代戲劇、傳統戲曲類之表演 藝術活動。

(三)收件期限:即日起至114年9月30日。

(四)申請方式:線上申請,請至新營文化中心官網「場地申 請─表演活動申請」辦理,線上申請網址: https://reurl.cc/O53nZg。

二、演出日期:115年7月至12月演出。

三、演出地點:新營文化中心演藝廳、戶外廣場(臺南市新營 區中正路23號);鹽水永成戲院(臺南市鹽水區過港路21 號)。

四、申請資料:

(一)活動申請書

(二)經費概算表

(三)演出企劃書pdf檔(含演出照片4張)

(四)演出影音網址(影音內容須為2年內與申請案之演出性質相關)

(五)申請資格證明(有效期之政府立案演藝事業團體證書、公私團體立案登記書或個人身分證正反影本)

五、評選結果:依決議列為合辦、協辦、付費使用場地及未通 過方式辦理。

六、若有相關問題,請電洽聯絡人:06-6321047#1110陳小姐或 #1106劉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