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中國青年救國團114年11月5日(114)青社字第1981號函辦理。
二、申請資格(詳見簡章):
(一)國籍:中華民國國民,須居住國內者;申請「海外成就」類別者除外。
(二)年齡:18歲以上,45歲以下(出生日期於民國70年1月1日 後,民國96年12月31日以前,以身分證為準)。
(三)推薦方式:即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三)止,將報名資料郵寄或親送至10468臺北市中山區民權東路2段69號(郵戳 為憑),115年青年獎章評選小組收。
三、如有相關問題,請聯繫02-25965858#205,許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