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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臺東縣政府辦理「115下半年度表演藝術活動申請補助暨場地租借申請審查」一案

一、本次受理1157月至12月於臺東縣境內辦理之各型表演藝術活動(含場地租借申請),送件時間自11511日至131日止(以郵戳為憑)

二、申請表件(場地租借適用)請至台東藝文平台(taitung.gov. tw)-補助專區-相關檔案下載,申請表件有新增欄位格式,勿沿用舊版表格。備妥申請表件含計畫書(一式7)雙面列印,應備有影音光碟1份,免備文免裝訂寄至文化處表演藝術科邱小姐收。

三、審查結果將另函通知各送件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