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彰化縣文化局演藝活動申請要點辦理。
二、受理申請場地及檔期:
(一)場地:員林演藝廳表演廳、員林演藝廳小劇場及南北管音樂戲曲館表演廳。
(二)檔期:115年7月至12月(及116年1月至6月巡演之大型演出節目)。
三、收件日期:自115年2月1日起至115年2月28日止開放受理。
四、申請方式:採線上申請及紙本申請。
(一)線上申請:115年2月1日於員林演藝廳官網/公告資訊開放報名專區。
(二)紙本申請:線上申請送出後,申請單位應於前述受理期間內檢送紙本演藝活動計畫書1份( A4直式橫書),可郵寄或親送至員林演藝廳服務台,以郵戳或彰化縣文化局收文登錄日期為憑,逾期或提前均不予受理(地址:510005彰化縣員林市員林大道2段99號)。
五、檢附彰化縣文化局演藝活動申請要點及送件表單1份,或至彰化縣文化局員林演藝廳網站 /公告資訊/演藝活動申請下載(https://gov.tw/DQ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