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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連江縣政府辦理115年度「連江縣政府扶植地方藝文補助計畫」 及「連江縣政府扶植文化藝術工作者補助計畫」

一、依據「連江縣政府藝文推廣補助作業要點」及「連江縣政府扶植文化藝術工作者補助作業要點」辦理。

二、本次受理時間至115年1月22日至115年3月6日17時止。

三、案作業要點及徵選簡章,相關表件請至連江縣文化馬祖網站下載(https://www.matsucc.gov.tw/)。

四、請備妥申請書一式8份,封面註明申請「連江縣政府扶植地方藝文補助計畫」或「連江縣政府扶植文化藝術工作者補助計畫」,免備文寄送至連江縣政府文化處藝文推廣科。

五、審查結果將另函通知各送件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