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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臺東縣政府辦理「116年度台東藝文中心展覽申請徵件」

一、旨案受理時間自115年7月1日起至8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為鼓勵具有潛力之藝術家進行創作,擴大藝術教育功能,臺東縣政府提供發表平臺,凡對藝術創作有興趣之個人或團體均得提出申請。

二、相關申請辦法請至臺東縣政府文化處網站(https://culture. taitung.gov.tw/other-applicate)「台東藝文平台/便民 服務/其他各項申請」下載。依格式填具紙本資料後,信封加註「116年度藝文中心展覽申請」,寄至臺東縣政府文化處視覺藝術科(950臺東縣臺東市浙江路350號),並上傳送審作品圖片電子檔至雲端硬碟(https://drive.google. com/drive/folders/1smGx20XLJJ6sP1LTBYMdmqaVcd4Guo0?usp=sharing),上傳之圖片於資料夾 請備註展覽名稱或申請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