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提升桃園市客家藝文展演能見度,並擴大民眾參與及活動推廣之效益,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訂有「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輔導演藝團體辦理客家展演補助作業要點」。
二、為利演藝團體瞭解補助應注意事項,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訂於115年9月29日(星期二)下午2時辦理線上說明會,歡迎有興趣之演藝團體踴躍參加。
三、本案申請期間自115年10月1日至10月30日止,請協助轉知有意願之演藝團體檢具申請文件向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提出次年度計畫補助申請,相關資料請至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官網(https://www.hakka.tycg.gov.tw/便民服務/尋補助/檔案下載)查詢及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