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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因音樂廳耐震補強工程進度調整,提升場館活化利用,期能提供更多藝文活動機會造福市民,爰開放第二次收件。
二、收件時間自即日起至114年11月12日止(以郵戳為憑);審查結果將另函通知各送件單位。
三、受理申請之檔期期間為115年1月1日至6月30日演出案,且本次僅受理音樂廳申請。
四、申請送件前請先詳閱「嘉義市政府文化局表演藝術活動申請補助審查須知」;相關表件可於「本局網站—便民服務—表演申請」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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