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澎湖縣作家作品集」徵文參選資格如下:
(一)本籍或(曾)設籍本縣人士。
(二)目前或曾於本縣就學、工作、居住一年以上者。
(三)父母親其中之一人,設籍或出生於本縣者。
(四)未具前述資格,但其作品以描述澎湖風土民情為主要內容者。
徵選活動自即日起至115年4月30日止;凡經入選作品,每件作品獎金新臺幣1萬元整,作品出版後再贈得獎作者100冊,以表彰對文學創作之熱忱。
徵文類別以作家未結集出版之新詩、散文、小說、報導文學、兒童文學、綜合類等現代文學作品之創作為主。
徵選簡章如附件或請洽澎湖縣政府文化局網頁http://www.phhcc.gov.tw/ 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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