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宗旨:為鼓勵文學創作,提升閱讀、鑑賞及整體藝文風氣,發掘並獎勵具潛力的創作人才,持續深化在地藝文實力,透過文字書寫與創作傳承與延續。
貳、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嘉義市政府
主辦單位:嘉義市政府文化局
執行單位:聯經出版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參、徵件說明
一、徵文對象
(一)【華語現代詩】、【臺灣台語現代詩】、【散文】、【短篇小說】、【獨嘉隨筆‧嘉點一杯】皆不限國籍、不限地區(報名需附身分證、戶口名簿、所在國身分證明文件或有效護照影本)。
(二)【青春小品文】限雲嘉南地區(雲林縣、嘉義市、嘉義縣及臺南市)在學之國、高中職學生(含應屆畢業生),或國高中、小曾就讀雲嘉南地區學校之現就讀外縣市國、高中生報名參加。除身分證明文件外,需另附國、高中職學籍證明(學生證影本、應屆畢業生請附畢業證書影本等);曾就讀者應檢附證明文件(如畢業證書、原學校證件或舊成績單等),未辦身分證之國中生以戶口名簿影本黏貼。
二、徵文主題
(一)【華語現代詩】、【臺灣台語現代詩】、【散文】、【短篇小說】、【青春小品文】皆不限主題。
(二)【獨嘉隨筆‧嘉點一杯】:從阿里山的茶香繚繞,到
木造老屋裡的陣陣咖啡香,一杯一味之間,構成了嘉義的城市味道與記憶。是否曾有關於「一杯」的片刻,因嘉義的一杯飲品而在你心中引發深刻的情感與思緒?或許是阿里山雲霧之間回甘悠長的一口高山茶;是街角老店裡消暑解渴的四味果汁、青草茶;是老屋咖啡館中緩慢流動的熱拿鐵;或是深夜酒吧裡的微醺特調。
「一杯」承載的,不只是味覺感受,更是溫度、氣味與聲響交織而成的日常片段,是城市與個人記憶交會的故事。本屆「獨嘉隨筆」以「嘉點一杯」入題,文類不拘、題目自訂,邀請你從一杯飲品出發,書寫關於嘉義、關於生活、關於你的那一段故事。
三、徵文規格
(一)華語現代詩、散文、短篇小說、青春小品文及獨嘉隨筆組需以繁體中文(漢字)創作,以臺灣台語為創作語言者建議使用教育部公告之推薦用字與臺羅拼音。
(二)【華語現代詩】:40行以內。
(三)【臺灣台語現代詩】:40行以內。
(四)【散文】:3000~5000字。
(五)【短篇小說】:6000~12000字。
(六)【青春小品文】:1000~1500字。
(七)【獨嘉隨筆‧嘉點一杯】:1000字以內為原則。
肆、獎勵方式
一、【華語現代詩】
首 獎(1名):獎金新台幣5萬元,獎座乙座。
第二名(1名):獎金新台幣3萬元,獎座乙座。
第三名(1名):獎金新台幣2萬元,獎座乙座。
二、【臺灣台語現代詩】
首 獎(1名):獎金新台幣5萬元,獎座乙座。
第二名(1名):獎金新台幣3萬元,獎座乙座。
第三名(1名):獎金新台幣2萬元,獎座乙座。
三、【散文】
首 獎(1名):獎金新台幣7萬元,獎座乙座。
第二名(1名):獎金新台幣5萬元,獎座乙座。
第三名(1名):獎金新台幣3萬元,獎座乙座。
四、【短篇小說】
首 獎(1名):獎金新台幣12萬元,獎座乙座。
第二名(1名):獎金新台幣7萬元,獎座乙座。
第三名(1名):獎金新台幣5萬元,獎座乙座。
五、【青春小品文】
首 獎(1名):獎金新台幣1萬5千元,獎座乙座。
評審獎(2名):獎金新台幣1萬元,獎狀乙紙。
優 選(2名):獎金新台幣5千元,獎狀乙紙。
佳 作(5名):獎金新台幣3千元,獎狀乙紙。
六、【獨嘉隨筆‧嘉點一杯】
優 選(10名):獎金五千元,獎狀乙紙。
伍、報名方式:採網路報名或紙本郵寄,請擇一方式報名即可。
網路報名網址:https://forms.gle/2rRRhM25egqdVWKn9
陸、報名須知
一、本局及執行單位所屬員工不得參加。
二、曾獲本獎首獎者3年內不得參加同一文類徵選。(得獎後第4年始能參加)
三、投稿字數及格式不符合規定者,報名表資料不完整,或未檢附身分證明影本及著作人授權同意書,不列入評選。
四、同一參賽者可同時參加各類徵文,惟每類作品以一篇為限,每件作品投稿者限一人,若未依規定送件,將取消參賽資格,不列入評選。
五、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報名表請浮貼中華民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非中華民國國籍者請附上有效護照或所在國身分證明文件影本。(未辦身分證之國中生請附戶口名簿影本。)
六、參選作品有下列情形者,主辦單位將取消其參選、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及獎座或獎狀,公布其違規情形之事實,並保有法律追訴權,一切法律責任概由參加者自行負責:
(一)作品稿件上書寫或印有作者姓名及任何記號。
(二)曾在任何報刊、雜誌、網站、部落格、臉書、IG、Threads等社群平台公開媒體發表。
(三)抄襲、翻譯、侵害他人作品或冒名頂替參加。
(四)徵文期間至得獎名單公布前,將作品重複投稿其他徵文活動。
(五)公告得獎名單前已在其他比賽中獲獎。
(六)部分或全部已輯印成書。
(七)稿件引用、截取他人創作內容、段落或自身已發表(含投稿其他文學獎之稿件)創作內容或段落,但無註記出處者。
(八)使用AI工具直接生成、大幅代寫、發想、資料整理、修訂潤飾投稿。
七、參選作品以電腦繕打為原則,並編列頁碼及標示作品名稱。內文採新細明體 14 級字型(如以臺灣台語為創作語言者,建議使用教育部公告之推薦用字與臺羅拼音),A4規格,直式橫書,格式不合規定者不列入評選。
八、請詳實填寫報名表與著作權人授權同意書。
九、獎金依財政部規定扣稅。國外得獎者,獎金匯款手續費、匯兌費及本國規定相關稅金等請自行負擔(由獎金中扣除)。
柒、收件日期
公告日起至115年7月31日止(紙本收件以掛號郵戳日期為憑,逾時恕不受理。)
捌、評審辦法
一、匿名審查。各文類採初審、複審與決審三階段進行。
二、初審為資格審查,包括應徵資格、徵文類別、作品規範、字數、抄襲及重複投稿等情況,以剔除不合規範、不具資格之作品。
三、複審及決審由主辦單位聘請知名作家及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評審。
四、作品如未達評審認定標準者,經評審決議,獎項得從缺或不足額入選。
玖、公布及頒獎
一、預計於115年10月於嘉義市政府文化局網站公布得獎名單。
二、預計於115年11月間舉辦頒獎典禮,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壹拾、教師指導學生參加徵文獎勵辦法
凡教師指導學生參加本文學獎徵文作品參賽5件以上,或者任一件作品榮獲獎項,本局將函文建請所屬縣市政府或相關局處敘獎嘉獎乙次。
壹拾壹、注意事項
一、參選作品概不退件,送件時請自留底稿。
二、所有得獎者務請於公布名單並接獲通知,於規定期限內提供資格證明文件及作品電子檔,以利後續出版等事宜。
三、得獎作品之作者享有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並授權嘉義市(代表機關為嘉義市政府文化局)於該著作之著作存續期間,在任何地方、任何時間以任何方式利用、轉授權他人利用該著作之權利。著作人不得撤銷此項授權,且嘉義市(代表機關為嘉義市政府文化局)不需因此支付任何費用,得獎者不得異議。
四、得獎作品集收錄華語現代詩、臺灣台語現代詩、散文、短篇小說、青春小品文、獨嘉隨筆‧嘉點一杯之得獎作品,並於出版後致贈每位得獎者「第十七屆桃城文學獎得獎作品集」每人至多10冊。
五、報名參與者視為已詳讀並認同本簡章內所有規定。
六、抄襲或者侵害他人著作權之作品,除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稿酬及獎座(獎狀),並公布違規情形事實外,投稿者終生不得參加桃城文學獎徵文活動,且一切法律責任由參加者自行負責。
七、若違反情事在頒獎後始為主辦單位知悉者,除取消其得獎資格、追回獎金、獎狀,並對違反人求償「第十七屆桃城文學獎得獎作品集」重新印製之費用。
八、得獎作品嗣後如有著作權糾紛涉訟,經法律程序敗訴確定,取消得獎資格,其損害第三人權利者,由作者自行負責。若因作品抄襲致本局名譽、權益受損,本局得以追究其法律及其他應負之責任。
壹拾貳、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補充。
本活動聯絡電話:05-2788225轉608,嘉義市政府文化局圖書資訊科;或洽詢02-86925588轉5381李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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