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旨揭展覽申請徵件時間、檔期及空間說明如下:
(一)受理申請時間:115年9月1日至115年11月6日止。
(二)受理申請檔期:116年3月至10月上旬,每檔期以1至2.5 個月為原則。
(三)受理申請場地(均位於新北市淡水區):
1、滬尾礮臺(中正路一段6巷34-1號)。
2、前清淡水關稅務司官邸(真理街15號)。
3、淡水崎仔頂施家古厝(中正路8巷9號)。
4、淡水木下靜涯舊居(三民街2巷2號)。
(四)詳細資訊及申請表格請至新北市立淡水古蹟博物館官網活動公告頁面下載使用(https://www.tshs.ntpc.gov.tw/)。
二、檢附新北市立淡水古蹟博物館「受理116年度展覽申請徵件計畫」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