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部為充實「培育台語家庭計畫」集點推廣課程及活動、強化推動效益及提升台語傳承意識與生活化之目標,特訂定旨揭簡章並公開受理申請。
二、旨揭簡章申請資格係依我國法令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法人、團體、已實際營運之實體書店,或與實體書店相關之國內立案獨資、合夥事業。補助類別包含「集點課程與活
動」、「台語共學」。
三、本次受理申請時間自114年8月15日起至114年9月15日止,並採線上申請,請於限期內逕至本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s://grants.moc.gov.tw)線上報名,詳細規定請至
本部獎補助資訊網下載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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