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守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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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工團服務
志工親切服務民眾

志願服務工作團工作守則

第一章 通則

一、文化志工為無給職。

二、團員應以單位規劃運用之服務時段配合排班,每月至少出勤不同時段2次以上,每次3小時以上,並依單位運用現況配合調整出勤次數。當月請假者,應於2個月內調整補班,補班應先告知組長。

三、團員按時到達值班或活動地點報到,若因事不能到班,應事先通知館室負責人或組

長,並安排職務代理人。

四、團員請長假,應通知館室負責人或組長,填妥請假單,送志工業務承辦人登錄。

五、服務時應佩戴志工服務證及志工背心,俾便民眾識別。

六、到班後應按規定在志工值班表上簽到。

七、主動傳播藝文訊息,率先參與藝文活動。

八、發揮服務熱忱,擴大活動績效。

 

第二章 藝文推廣組工作守則

一、支援嘉義市國際管樂節、社區營造、假日文化廣場、藝文講座、民俗節慶推廣等活動。

二、協助策劃推廣活動、活動諮詢服務、會場維持秩序。

三、接待參訪嘉義市政府文化局之機關、團體並導覽、解說各館室。

四、藝文活動訊息之推廣。

五、活動文宣品發送。

六、組長應了解當日活動內容及需求,以利工作分配。

七、執勤人員應依規定的時間準時到達,無法於排定時間到勤者,須事先請人代班,並向組長報備。

八、迅速處理活動現場突發狀況,並立即回報承辦人員。

 

第三章 表演藝術組工作守則

一、輪值演藝活動之志工應提前半小時抵達會場,協助佈置會場、驗票、維持秩序、指揮交通。

二、值班幹部應事前掌握志工人數,依實際需要分配工作。

三、執勤時間:請於18:40報到,18:50就定位(19:30演出之節目),演出結束協助清場後離去,請準時到達勿早退。

四、出勤紀錄:志工到廳後立即前往售票處簽到,並將志工護照填妥統一由表演藝術課人員簽證;無法於排定時間到勤者,須於事先覓得職務代理人並向志工組長報備。

 

第四章 圖書資訊組工作守則

一、熟悉電腦圖書管理系統作業方法。

二、熟悉圖書室書刊分類及排列位置。

三、工作範圍:

(一)書庫、兒童閱覽室

①圖書閱覽證核發。(含申請人證件核對、發證、資料建檔。)

②書籍借閱手續。

③書籍歸還手續。

④圖書上架。

⑤圖書破損檢查。

(二)期刊室

①報紙及期刊整理。

②影印。

③寄物。

(三)許世賢紀念館

①統計參觀人數。

②引導、解說及展品之維護。

 

第五章 文化資產組工作守則

一、組長應配合業務推動需要,調配輪值人員。

二、輪值人員如有事未能參與服務時,應事先找人換班並通知負責人。

三、必須離開工作崗位時,請先向館室人員或值班幹部報備。

四、工作範圍:

(一)協助館舍開館勤務及整潔維護等。

(二)協助本市古蹟、歷史建築的導覽及解說服務。

(三)協助文獻服史料推廣及保存。

(四)協助其他文化資產保存及維護工作。

 

第六章 博物館組工作守則

一、對地質、化石、交趾陶、石猴要有初步的概念。

二、對博物館、交趾陶館之軟硬體設施要瞭解。

三、若未能按表值班時,需與其他志工調班或事先請假。

四、若需離開工作崗位時,需告知工作人員返回時間及去向。

五、值班時,巡視樓層是否有異況,遇參觀民眾有不法情事時,做適當處置或向工作人員回報。工作範圍如下:

(一)配合管理員之工作指示。

(二)協助會場之佈置及拆除。

(三)對展場及展出作品做導覽解說及安全維護。

 

第七章 行政組工作守則

一、協助藝文活動查詢。

二、協助各項諮詢及失物招領。

三、協助各項活動報名事宜。

四、協助引導民眾使用哺乳室及行動不便民眾。

五、服務台回答民眾詢問。

六、引導洽公、服務事項。

七、各項設施及參觀方向指引。

八、協助服務台電話接聽。

九、協助門禁控管。

十、協助服務台索票服務。

十一、協助服務台活動DM上架。

十二、協助各科活動報名統計。

十三、協助本局場地租借各項服務。

十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志工協助民眾說明
志工協助整理圖書
維護單位:嘉義市政府文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