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守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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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通則
一、文化志工為無給職。
二、團員應以單位規劃運用之服務時段配合排班,每月至少出勤不同時段2次以上,每次3小時以上,並依單位運用現況配合調整出勤次數。當月請假者,應於2個月內調整補班,補班應先告知組長。
三、團員按時到達值班或活動地點報到,若因事不能到班,應事先通知館室負責人或組
長,並安排職務代理人。
四、團員請長假,應通知館室負責人或組長,填妥請假單,送志工業務承辦人登錄。
五、服務時應佩戴志工服務證及志工背心,俾便民眾識別。
六、到班後應按規定在志工值班表上簽到。
七、主動傳播藝文訊息,率先參與藝文活動。
八、發揮服務熱忱,擴大活動績效。
第二章 藝文推廣組工作守則
一、支援嘉義市國際管樂節、社區營造、假日文化廣場、藝文講座、民俗節慶推廣等活動。
二、協助策劃推廣活動、活動諮詢服務、會場維持秩序。
三、接待參訪嘉義市政府文化局之機關、團體並導覽、解說各館室。
四、藝文活動訊息之推廣。
五、活動文宣品發送。
六、組長應了解當日活動內容及需求,以利工作分配。
七、執勤人員應依規定的時間準時到達,無法於排定時間到勤者,須事先請人代班,並向組長報備。
八、迅速處理活動現場突發狀況,並立即回報承辦人員。
第三章 表演藝術組工作守則
一、輪值演藝活動之志工應提前半小時抵達會場,協助佈置會場、驗票、維持秩序、指揮交通。
二、值班幹部應事前掌握志工人數,依實際需要分配工作。
三、執勤時間:請於18:40報到,18:50就定位(19:30演出之節目),演出結束協助清場後離去,請準時到達勿早退。
四、出勤紀錄:志工到廳後立即前往售票處簽到,並將志工護照填妥統一由表演藝術課人員簽證;無法於排定時間到勤者,須於事先覓得職務代理人並向志工組長報備。
第四章 圖書資訊組工作守則
一、熟悉電腦圖書管理系統作業方法。
二、熟悉圖書室書刊分類及排列位置。
三、工作範圍:
(一)書庫、兒童閱覽室
①圖書閱覽證核發。(含申請人證件核對、發證、資料建檔。)
②書籍借閱手續。
③書籍歸還手續。
④圖書上架。
⑤圖書破損檢查。
(二)期刊室
①報紙及期刊整理。
②影印。
③寄物。
(三)許世賢紀念館
①統計參觀人數。
②引導、解說及展品之維護。
第五章 文化資產組工作守則
一、組長應配合業務推動需要,調配輪值人員。
二、輪值人員如有事未能參與服務時,應事先找人換班並通知負責人。
三、必須離開工作崗位時,請先向館室人員或值班幹部報備。
四、工作範圍:
(一)協助館舍開館勤務及整潔維護等。
(二)協助本市古蹟、歷史建築的導覽及解說服務。
(三)協助文獻服史料推廣及保存。
(四)協助其他文化資產保存及維護工作。
第六章 博物館組工作守則
一、對地質、化石、交趾陶、石猴要有初步的概念。
二、對博物館、交趾陶館之軟硬體設施要瞭解。
三、若未能按表值班時,需與其他志工調班或事先請假。
四、若需離開工作崗位時,需告知工作人員返回時間及去向。
五、值班時,巡視樓層是否有異況,遇參觀民眾有不法情事時,做適當處置或向工作人員回報。工作範圍如下:
(一)配合管理員之工作指示。
(二)協助會場之佈置及拆除。
(三)對展場及展出作品做導覽解說及安全維護。
第七章 行政組工作守則
一、協助藝文活動查詢。
二、協助各項諮詢及失物招領。
三、協助各項活動報名事宜。
四、協助引導民眾使用哺乳室及行動不便民眾。
五、服務台回答民眾詢問。
六、引導洽公、服務事項。
七、各項設施及參觀方向指引。
八、協助服務台電話接聽。
九、協助門禁控管。
十、協助服務台索票服務。
十一、協助服務台活動DM上架。
十二、協助各科活動報名統計。
十三、協助本局場地租借各項服務。
十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