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政府文化局自即日起至114年1月31日止受理南投演藝廳114年下半年表演藝術活動申請案,鼓勵本縣所轄立案演藝團隊踴躍提案申請。
一、依據「南投縣政府文化局演藝活動申請要點」辦理。
二、受理申請檔期及場地:
(一)114年7月至12月。
(二)場地:南投縣政府文化局演藝廳(審查通過案件免場地費)。
三、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14年1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時不予受理,審查結果將另函通知各申請單位。
四、相關詳情請至南投縣政府文化局網站https://www.nthcc.gov.tw/便民服務/申辦服務/藝術科-南投縣政府文化局演藝活動申請項下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