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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1-16

轉知-雲林縣政府115年度展覽場館受理申請

發佈單位:藝文推廣科 點閱率:3
檢送「雲林縣政府文化展覽場所須知暨申請書表」1份,申請本府115年度展覽場館檔期(需使用上述書表格式,展覽場館含文化觀光處展覽館、北港文化中心),請於114年6月 2日(一)前向本府文化觀光處展覽藝術科提出,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申請書請逕自雲林縣政府文化觀光處官方網站https://content.yunlin.gov.tw/ (最新訊息/公務公告/於「內容」欄位搜尋關鍵字「115年 度展覽場館」)進入網頁最下方附件區下載申請表,聯絡人請洽05-5523177(朱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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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單位:嘉義市政府文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