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公共藝術歷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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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都諸羅,人文薈萃,向以「畫都」著稱。自陳澄波與林玉山為嘉義藝壇樹立典範,前輩畫家吳梅嶺、曹根等接續傳承,奠定藝術蓬勃發展的根基。近年來,隨著生活品質提升,市容美化更形重要,於是「創造城市性格」、「美化居住空間」等口號不斷被提出,公共藝術於是成為城市最佳化粧師,如何將藝術種子引進公共空間,打造適合居住的文化藝術之都,讓民眾感受藝術與生活的關聯,並且產生悸動,用新的角度與視野看其居住環境,更堅定市民定居此地的信心,是嘉義市公共藝術設置與城市發展兩者共同的基本精神。

 

民國86年嘉義市文化中心執行「嘉義市戶外藝術蒐整研究計畫」,整理嘉義市戶外藝術現況,建立嘉義市公共藝術基礎資料,找出嘉義市未來公共藝術發展方向。根據調查早期戶外藝術多位於重要的入口節點,內容包含「宗教藝術」,如宗教建築及其附屬裝飾性民間工藝,多為古蹟保存文物,以城隍廟為代表;還有許多「威權時期」的作品,都是戒嚴時代的偉人塑像及忠孝節義樣本產物,其中以蔣介石、孫中山、孔夫子三人的銅像最多;另外就是「社團捐贈」,許多國際社團,為表達其支持社會公益,常在火車站及重要路口,捐贈大型標地物,如嘉義火車站前自由之鐘、嘉雄陸橋前的自由女神像等,是典型的代表。

 

文化藝術獎助條例公布後,公共藝術之觀念,正式在國內萌芽。在文建會指導下﹐嘉義市立文化中心有幸成為全國第一批之公共藝術示範(實驗)點,於文化中心音樂廳前廣場設置「與桃城對話」系列作品共7件,由方圓之間工作室製作完成。作者分別以阿里山、雲海、日出、北回歸線、合奏、絃樂、桃城(愛我嘉義)等7件作品來表現嘉義的地理環境,不僅創造出嘉義市的人文特質,更充分發揮公共藝術與民眾對話的精神內涵,成為推動嘉義市公共藝術的火車頭。

 

87年文建會頒布公共藝術設置辦法,為台灣開啟公共環境美化的的執行方針,本局於88年設置公共藝術審議委員會。90年辦理公共藝術推廣活動「業務執行講習會」、「美麗城市」徵文暨速寫比賽活動。93年訂定「嘉義市政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受理民間捐贈公共藝術作業要點」。94年編製「公共藝術設置參考手冊」。95年普查本市公共藝術設置情形。96年正式登錄列管設置個案並定期追蹤。97年推薦嘉義郵局「天堂‧島嶼」、「讓愛飛翔」公共藝術作品,爭取「第二屆公共藝術獎」;5月19日文建會修訂公共藝術設置辦法並公告實施,配合該法修訂本市捐贈公共藝術作業要點。98年持續辦理審議公共藝術計畫書、捐贈及登錄列管事宜,至6月底審議通過公共藝術案計有18單位44件作品,設置中10單位,未設置8單位。同時,建立歷年審議通過個案資料,編製嘉義市公共藝術拼圖、架設專屬網頁,提供本市興辦單位辦理公共藝術案參考,輔導、推廣公共藝術,促進吼地方公共藝術發展。

 

公共藝術要落實,需要政府部門,不分環保、都計、建設、文化等單位,都能重視藝術介入公共空間的重要性,起帶頭示範作用,引領民間團體,以藝術塑造環境,大家齊頭並進,以最少的資源,吸引更多市民投入,產生最具藝術性且受民眾喜愛的市容景觀。讓「畫都嘉義」蛻變為「藝術城市」的願景,在嘉義人共同努力下,逐步逹成!

維護單位:嘉義市政府文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