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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1-23

嘉義市政府文化局114年度「嘉義市傑出演藝團隊徵選及獎勵計畫」徵選事宜

發佈單位:表演藝術科 點閱率:185
嘉義市政府文化局114年度「嘉義市傑出演藝團隊徵選及獎勵計畫」徵選事宜

一、本案申請日期自即日起至114年3月3日(一)止受理申請(郵寄以郵戳為憑)。
二、本案依據「文化部補助地方扶植傑出演藝團隊計畫作業要點」及「嘉義市傑出演藝團隊徵選及獎勵計畫要點」辦理。
三、徵選申請主要事項如下:
(一) 立案滿1年並依規定按時驗證之本市立案演藝團隊,需檢附立案證書影本正反面。
(二) 本補助範圍為固定辦公室、排練場地、人員訓練、新作或舊作改編與發表等相關經費(不含人事費)。
(三) 請依申請書詳述團隊行政營運、經費編列、人員培訓、作品演出及演出防疫等計畫內容。
(四) 同一計畫如已獲文化部(含附屬機關)、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等單位補助,將不列入徵選補助審查。
(五) 申請書請以A4紙張橫式填寫,並裝訂成冊一式8份(含隨身碟),如未依本局規定格式繕寫者,將退回全件並請於接獲通知後3日內補正;未於規定期限內補正完成者,視同放棄該申請。
(六) 其他事項請詳閱附件-送件注意事項。
四、所需申請電子檔,請至本局網站下載(網址:https://cabcy.chiayi.gov.tw/web/→便民服務→補助專區→傑出演藝團隊→114年度嘉義市傑出演藝團隊徵選及獎勵計畫申請書)或自備儲存媒介至本局表演藝術科存取。
五、如申請補助者符合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第3條之公職人員或公職人員之「關係人」,應依同法第14條第2項規定,於申請時檢具「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A.事前揭露】」;本機關(單位)於補助行為成立後,將填寫「身分關係事後公開表」,並將該表連同前開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公開於相關網站。
六、若不具前條身份請填「申請單位切結書」。
七、本案聯絡人:盧先生,電話:05-2788225分機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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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單位:嘉義市政府文化局